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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 提问
广州某外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6月购进业务及出口业务情况如下:(1)第一次收购服装300件,不含税单价为150元/件;第二次收购服装500件,不含税单价为160元/件(两次均是从一般纳税人处收购,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将两次外购的服装全部出口,离岸单价为30美元/件,此笔出口已收汇并作销售处理。如何计算当月出口业务应退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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