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芬
我公司上月采购一批办公用品,当时对方开具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本月因工作需要,我们希望对方能将这张普票冲红,然后重新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抵扣进项税。请问这种操作是否被允许?是否存在时间限制或特定的税务流程?
咨询费 ¥7.00
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