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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苗惠
我公司聘请了一位行业专家进行内部培训,支付了一笔讲课费并按其要求申报了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但对方随后向我们提供了其在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们支付这笔费用时,是否还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票的存在是否改变了我们的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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