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羽化成诗
我们公司有一笔应付给供应商的账款 9万元,已挂账超过三年,对方公司已注销,无法支付。请问这笔无法支付的款项,是否需要转为 “营业外收入” 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需要,应取得何种证据以证明“无法支付”的事实?
咨询费 ¥7.00
还剩
已有6人抢答,抢答被选中者可获得赏金。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