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费金秀
我们为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公司,现在正为其一客户建造一栋厂房。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款为300万元,并约定:如果我公司不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0天内竣工,须支付给对方30万元罚款,罚款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为止,我公司对合同的可能结果做了评估,考虑各种因素,工程按时完工的概率为35%,延期的概率为65%。 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应该怎么入账呢?在报税时,要如何确认收入呢?
咨询费 ¥14.00
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