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聊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出具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01/由于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者,这部分纳税人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税务机关一般不要求出具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如果属于查账征收,一般都应聘请有关财务人员,由财务人员出具汇算清缴报告。
02/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税务局机关申报汇算清缴报告。
03/本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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