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聊非居民个人取得数月奖金或股权激励,如何计缴个税?
01/非居民个人取得数月奖金或取得股权激励的,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收入合并,应按6个月分摊,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02/分摊计税方法,每个非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只能使用一次。对于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多笔股权激励所得的,应当合并计算纳税。
03/举例:H先生为非居民个人,2020年在我国境内居住天数不满90天,2020年1月,H先生取得境内支付的股权激励所得40万元,其中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所得为12万元,2020年5月,取得境内支付的股权激励所得70万元,其中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所得为18万元,计算王先生在境内股权激励所得的纳税情况。(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则:
04/2020年1月,H先生应纳税额=[(120000÷6)×20%-1410]×6=15540元
05/2020年5月,H先生应纳税额={[(120000+180000]÷6)×30%-4410}×6-15540=48000元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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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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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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