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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疫情期间公积金的新规定!
0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在6月30日前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02.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3.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04.经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企业和职工可自主协商缴存比例
05.公积金只是缓缴而不是免缴,且以上所提到政策申请的前提,都是企业要符合经营困难的认定。且各地的政策对于其认定有着不同的条件。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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