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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疫情期间,餐饮服务行业享受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
01.按规定,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02.疫情期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03.案例一:达亨餐饮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季度销售额为20.6万元。。
04.则:享受季度未超30万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 20.6万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 2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元。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元,贷记营业外收入0.6万元
05.案例二:我酒店属于餐饮服务行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第一季度销售额206万元。
06.则:享受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206万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206万元。
注:享受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列次,填报免税销售额,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正确的免税代码(0001120604),填写相关列次。
来源:税坛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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