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er_image

财税60秒:已申缴车辆购置税,也办理过机动车登记的情况下,机动车销售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晚上9:30 共享会计员
2020年12月05日 13:30

图片

今天是【共享会计员】陪伴你的第 847 

天聊聊已经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也办理过机动车登记的情况下,机动车销售发票丢失该如何处理?

01.按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02.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好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不需要再登报声明。


03.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如果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中无法全部反映的,还应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号


来源:安徽税务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声明:共享会计员是非官方平台,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欢迎留言讨论,共同进步。欢迎同行朋友转载,转载请统一标注:文章转载自公众号【共享会计员】


推荐区


图片

图片

图片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伟金【共享会计师】平台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共享会计员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