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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某辱骂法官被拘留、罚款案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浏览:1055次
基本案情 :6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魏某某诉乔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所涉土地权属不明,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魏某某因对裁判结果不服,在其微信朋友圈及QQ论坛中,采用极端语言侮辱、谩骂承办法官。
铜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及QQ论坛中侮辱、谩骂承办法官,发泄对法院裁判结果的不满,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及司法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于8月12日作出对魏某某拘留十日、罚款5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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