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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发行公司债券,支付给证券公司的承销费应当如何处理?
01.政策规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外,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02.因此,公司在发行公司债券,支付给证券公司的承销费,应在初始确认时,计入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中。同时,由于债券承销费符合税收政策所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应随着“应付债券”,在各年计提利息时,转入各年的财务费用,分期扣除,而不是在发行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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