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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呢?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浏览:1054次
1、健在的父母想要把房产给子女,这种行为属于生前的赠与行为。房屋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权转移的时间有着密切联系,也就是说财产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生前赠与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产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的情况除外。
2、继承是法定的一种权益,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房产继承的“缺点”在于继承人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拥有房产所有权。依遗嘱继承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手续较生前赠与房产而言,手续更为繁琐且有些许不确定性。但继承的优点在于少缴税,只需交纳少量产权登记费用。
本文由陈曦律师提供、共享会计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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