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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60秒:固定资产折旧的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还允许变更吗?

晚上9:30 共享会计员
2021年08月06日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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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固定资产折旧的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还允许变更吗?

01.按照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02.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03.综上:固定资产折旧的预计净残值率,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而对于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备注: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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