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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60秒:员工从工资中每月拿200元资助贫困生,是否可在计算个税时扣除?

晚上9:30 共享会计员
2021年08月10日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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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员工从工资中每月拿200元资助贫困生,是否可在计算个税时扣除?

01.根据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02.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03.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暂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个人自行办理或扣缴义务人为个人办理公益捐赠扣除的,应当在申报时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个人应留存捐赠票据,留存期限为五年。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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