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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印花税的“营业账簿”您申报对了吗?
01.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02.资金账簿是指记载资金的账簿,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03.资金账簿税率: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按50%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且可叠加享受资金账簿减半的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按50%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且可叠加享受资金账簿减半的优惠政策。
04.其他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例如各种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等都属于营业账簿。(纳税人在申报时留意不要把“资金账簿”误申报为“其他营业账簿”)
05.其他营业账簿税率按件贴花5元。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
国税发〔1994〕25号
(1988)财税字第255号
(1988)国税地字第28号
财税〔2018〕50号
财税〔2019〕13号
粤财法〔2019〕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粤财税〔2022〕10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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