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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建筑服务中的修缮服务与修理服务、保养养护是同一种服务吗?
01.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即对不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固定资产(如柜式空调、交通信号灯等),如因已经损伤或丧失功能而进行修复并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应按“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适用13%税率。
02.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适用9%税率。
03.如未损害或丧失功能,仅提供日常检测、保养等服务:按“其他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适用6%税率。
04.综上,建筑服务中的修缮服务与修理服务、保养养护不是同一种服务。
举例:
1.整修电线,整修的电线如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按照修缮服务缴纳增值税;如不属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按照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
2.公路养护服务,应按照修缮服务缴纳增值税,属于建筑服务。
3.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其他现代服务。
4.植物养护服务,税目不是建筑服务,而是其他生活服务。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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