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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60秒:本年度货物已发出但货款未收到,是否需在当年度确认增值税销售收入?

晚上9:30 共享会计员
2023年12月28日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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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本年度货物已发出但货款未收到,是否需在当年度确认增值税销售收入?

01.根据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票的当天!


02.上述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①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②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③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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