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er_image

财税60秒:未解禁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是否应纳所得税?

晚上9:30 共享会计员
2024年03月17日 13:30

图片

今天是【共享会计员】陪伴你的第 1941 

今天聊聊企业将未解禁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取得转让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01.根据规定,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条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02.因此,企业取得的限售股转让收入应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9 号)第三条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声明:共享会计员是非官方平台,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欢迎留言讨论,共同进步。欢迎同行朋友转载,转载请统一标注:文章转载自公众号【共享会计员】

推荐区

图片

图片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伟金【共享会计师】平台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共享会计员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