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共享会计员】陪伴你的第 2012 天
今天聊聊这几大误区,在日常工作中你是否也遇到过?
01.误区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就不能认证抵扣。
正解:可进行认证抵扣。
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02.误区二:一般纳税人认定期限是以每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正解:认定期限中的经营期,可跨年度累计。
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03.误区三:12月份工资必须在当年的12月份发放,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正解:按照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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