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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
01.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纳税人,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收汇材料。
02.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03.纳税人被税务机关发现收汇材料为虚假或冒用的,应自税务机关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04.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所列原因的,纳税人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
编辑整理:共享会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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