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关于延长2025年5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浏览:1032次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延长2025年5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5年第4号
因广东省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升级,现决定将我省所属期2025年5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2025年6月4日。
一、广东省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升级期间,各渠道无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增减员、申报等业务不受影响,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在5月31日前完成所属期2025年5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含从业单位为特定人员申报工伤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在2025年6月4日前缴纳所属期2025年5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含从业单位为特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
三、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5年6月4日前缴纳所属期2025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本文来源于广东税务,由共享会计师整理。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