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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一个问题,企业的福利费用支出在不超过工资支出总额的14%部分,福利费用大部分是员工的伙食费用,是饭堂的员工支出,买菜、买米是没有发票的。这个伙食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时,是否可以计入企业的成本支出,是否一定要有发票才能是正规的支出,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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