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正宗柳州螺蛳粉代购
非营利组织在开具会员费发票时,开票人与复核人,收款人都开成了同一个人,票据已经给到捐赠单位了,是否一定要求作废重开?有没有相关法规说明?
咨询费 ¥16.00
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