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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uggle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和一个小吃店【个体户,小规模纳税人】合作,约定我公司提供场地和设备,小吃店提供食材和人员、劳务,双方按照30%:70%比例分配营业额,也按照此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共同承包一学校食堂,款项由我公司收取,70%款项分给小吃店。请问我公司要如何确认收入?如何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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