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邹依依
因人员变动,我公司今年6月份有部分员工社保费未按时缴纳,现主动去社保局补缴了所欠社保费。在补缴社保费时,社保局扣缴了相应的滞纳金,缴纳的滞纳金能不能所得税前列支?
咨询费 ¥7.00
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