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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珞杨
我公司是劳务派遣单位,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除了根据规定“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以外,我公司向用工单位收取的管理费部分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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