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赵德琳
我们有几个商铺,受疫情影响最近都没开业,政府规定:疫情期间不得向经营户收取租金,地方政府按照我公司与经营户签订的租赁协议将租金补贴给我公司。请问,我公司收到的这政府房租补贴如何会计处理?要交哪些税呢?
咨询费 ¥9.00
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