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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红
我们事业单位与网络服务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服务器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我单位在服务期内可使用网络服务公司的服务器资源,服务器使用费按季缴纳,于每季度第1个工作日结算。合同签订后,我单位向网络服务公司支付了首期费用,请问支付时该笔费用在财务会计下应记入“预付账款”科目,还是“待摊费用”科目?有无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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