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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神:请教一个问题,我一同事,从二家单位都取得工资薪金并都依法进行预扣预缴,但他全年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但两处单位每月都扣减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汇算清缴需补交税额大于400元,这种情况下可以免于申报、免于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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