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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燕

一家食品生产厂家,与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协议,协议规定由销售公司负责将产品在本地区推广销售业务,按销售收入的10%支付佣金费用。2019年度销售公司为该厂共计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按合同约定厂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佣金80万元,并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合法有效票据。在汇算清缴时,该厂家准备将80万元销售佣金支出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请问该厂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呢?应该如何处理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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