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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卫佳
我司是天河区2019年11月新开的小规模广告公司,在2020年3月有10万元含税的广告宣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我在申报表里填了10万元的应征金额,按照3%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是最后的实缴的金额比10万*3%得出来的金额要小,我司是没有取得这笔广告收入对应的费用的,单纯只有一个广告收入,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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