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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嘉运
夫妻存续期间在2010年时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住房)登记为夫妻共有房产,在2020年办理了房产证夫妻减名(婚内赠与)登记为个人所有,该住房(满五非唯一)现在出售给第三方(为夫妻存续期间现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出售时出卖方个人所得税能否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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