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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江玺的糖诗 提问
2023年6月1日,北京某企业进口一台设备,享受免税进口关税优惠,海关审定的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为150万元,经调试后投入使用的设备账面原值170万元,使用年限10年,海关监管期5年。2024年11月1日,企业将该设备转让,转让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该企业转让设备是否需要补缴关税?补缴金额如何计算?有无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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