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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草原上的牛马 提问
我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企业将人防工程作为车位供业主使用,并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收取使用费,是否可以确认为销售租金收入?按租赁期限来分期确认租金收入,在合同签订当年,租金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将相对低于确认销售收入所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是否有税务风险?另外,若我们确认为销售收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会被视作应税收入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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