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情绪循环曲
我们有一厂房是2018年建造完成的,建造时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进项也不得抵扣。去年将该厂房进行了转让,转让时已是一般纳税人。现在税务检查说我们转让该厂房不能按简易计税应按一般计算缴9%的增值税。这种要求合理吗?有什么政策依据?
咨询费 ¥7.00
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