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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载的梦
我公司是一家科技公司,2024年接受客户委托提供了多项研发服务,签订的委托研发合同已在科技主管部门登记认定,其中有的项目是关联方委托研发的。我公司的委托方均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请问我公司是否都要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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