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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生 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主要为建筑工程,包括玻璃幕墙的制作与安装。现向一家地产公司销售我公司自产的玻璃幕墙,同时提供安装服务,请问我公司上述业务销售的自产玻璃幕墙是开具13%的发票吗?销售的自产玻璃幕墙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自产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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