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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冷酷小狗 提问
请问我公司(非二手经销商)出售二手车,合同签订的金额及车的残值都是4000,过户时二手车销售发票开了3万,我现在要给对方开专票,我按签合同金额4000开票,同时按4000/1.13*0.13提销项税额,有问题吗?而且这张二手车销售发票3万已经推送到电子税务局。我在4月申报的时候跟我开票的金额有出入,需要理会二手车销售发票这个数据吗?次月在申报系统填的数据根据我开票填就是了?会不会显示异常,数据不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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