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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悦
请问各位资深的财会专业人士,我是某公益性组织(报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单位(是政府部门,但不是我们的主管单位)拟拨款1万元给我们,但是他们需要我们打“拨款申请”给他们,他们才可以去向上级申请拨款,现有几个做账的问题请教下大家:①我们打的“拨款申请”的内容可以是申请日常办公经费吗?②他们银行转账时注明“其他”可以吗?③我们和拨款单位可以达成一致签订捐赠协议和开具公益性捐赠收据吗?并最终以捐赠协议和公益性捐赠收据入账,且计入捐赠收入/非限定性吗?捐赠收据内容注明救援物资?(我们单位有开具公益性捐赠收据的资格)④如果③不可行,那么我们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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