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任雯霞
我公司由二个自然人股东投资成立于2017年,当时实收资本100万元,各投资50%,目前我公司账面上盈余公积200万元,未分配利润150万元。因经营方向双方出现分歧,其中一股东A提出要撤资,另一股东也同意了,A股东共收回款项250万元。请问,A股东撤资要交哪些税呢?要如何缴纳呢?
咨询费 ¥15.00
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