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电话
4000032199
候晓彤
我公司旗下的一家子公司,跟我公司共同使用一租赁厂房。但租赁合同是跟我公司签的,子公司跟我公司分摊。现在有二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我公司把部分厂房转租给子公司,向子公司开发票收取费用,我公司对收取的费用进行申报纳税; 方式二:母子公司使用同一张发票,按使用面积进行费用分摊; 老师们认为哪些方式比较合理呢?为什么呢?
咨询费 ¥13.00
跟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0号502A01房
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85号2楼215房
佛山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罗村委会乐中路139号创智谷3栋417房
汕头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5号山海豪庭4幢2807号房
梅州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嘉应西一巷11-2店铺
关注我们
共享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