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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生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到外地旅游三天,费用由公司承担,每人花费2000元。请问该笔支出应作为“职工福利费”还是“工会经费”处理?员工是否需要就该旅游费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若部分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未参加的员工是否需要作其他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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