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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平分吗?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浏览:10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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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为了子女的幸福婚姻,常常倾尽所有。今日案例中的父母为了减轻子女的压力,就以“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产转移方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然而,当子女的婚姻走向破裂,这些承载着父母期望与祝福的财产又将如何归属与分割呢?

2015年王某(女)与张某(男)经他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2018年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9年5月,张某的父母亲以30万元的价格将名下一套房产出售给张某。随后,该房产登记至张某、王某名下。2021年1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王某诉请离婚当日,张某的父母起诉要求解除与张某、王某的买卖合同。后该两案均撤回了起诉。2022年8月王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将上述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被告张某则表示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原告对房产的分割要求。


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讼争房屋原告享有低于50%的份额。一审宣判后,原告王某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由陈曦律师提供,共享会计师整理。1181cab4225b09f61cef27f3f7c4ef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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