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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逃单后,代驾司机的订单费怎么办?
时间:2025年01月03日 浏览:1013次
案情回顾:刘某因有长期驾驶经验,一直从事驾驶相关工作,听说代驾是个收入不错的行业,便也想试试。2021年3月,刘某通过手机下载某公司推出的一款供代驾司机承接业务和客户的App“XX代驾司机端”,勾选自动弹出的服务协议后报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刘某按要求前往该公司参加培训,缴纳了保证金、注册费和装备费700元并预存账户费用200元,领取了平台发放的服装。
刘某成为平台司机后,根据协议约定,订单费用由客户缴纳后,平台仅扣去订单佣金,剩余费用均转至刘某本人账户,平台工作人员通过群聊发送考核机制、奖惩机制、最低工作量等要求,并通过微信特别强调代驾司机不可向乘客收取现金等。
从事代驾服务期间,刘某一共接了近千单,但也遭遇了一些烦心事,有三名乘客逃单,代驾费用405.50元未支付。刘某联系顾客催要费用时,顾客往往用“我是和平台下的单,要找也是平台来找我”这句话堵回去。后刘某因在提供代驾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其他不符合平台规定行为被投诉,导致平台强制终止其服务资格,刘某一直未收到该三笔订单费用。
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平台支付订单扣除20%佣金后的费用,并退还保证金、注册费和装备费700元及账户余额。
法院判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平台公司的收费模式和管理规定,刘某作为代驾司机,其收取代驾服务费用的唯一渠道是平台公司转付。若因顾客逃单产生损失,却要求代驾司机自行追索逃单费用或是承担相应损失,将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现刘某要求平台公司支付三笔订单扣除约定佣金后的费用,法院予以支持。
考虑合同整体履行过程和终止原因,对刘某要求退还保证金和账户余额的请求予以支持,对其要求退还注册费和装备费的主张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平台公司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由陈曦律师提供,共享会计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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